部门协作满意度测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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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经理(不含资深经理)及专业主管 · 10 分制,同组内分值不可重复

评分说明

1、考评从协作态度与协作效果方面对市公司部门(不含本部门)进行综合评估。评分按10分制,分A、B组部门数分别在10分-8.5分间进行评分。

2、评分应客观、公正,站在有利于公司发展角度评估。

测评人信息

请选择所属部门/区县,系统将按规则显示您需评分的部门。